人民日报谈“曹园事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决不手软( 二 )

当然 , 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违法行为的同时 , 一些地方政府也需要反思发展模式 。 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从根本上讲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 。 我们既不能因为加快发展的冲动就心怀侥幸 , 阻碍向绿色发展的真正转型;也不能因为经济发展遇到一点困难 , 就开始动铺摊子上项目、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念头 。 面对发展压力、考核要求 , 能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 改变土地财政、“先上车后补票”等不良发展模式 , 拷问着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心和能力 。

生态环境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 , 也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 。 山明水秀的自然生态离不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 “曹园事件”中 , 一个细节令人印象深刻:有关部门先后三次对违法占地建设下达行政处罚 , 虽然罚款交了 , 但责令拆除的违建依旧岿然不动 。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 这是因为“没有强制执行权”;而申请强制执行时 , 也因为“无正当理由逾期”而不予受理 。 可见 , “徒法不足以自行” , 执法失之于宽 , 监管失之于软 , 就守不好绿水青山、保不住美丽家园 。 “曹园事件”启示我们 , 各方都要担当起自己的责任 , 破除“一亩三分地”意识 , 互相协力而不是彼此卸力 , 才能让政策法规真正“长出牙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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