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团伙专盯酒驾者敲诈勒索下手狠被警方抓获( 二 )

经查,两起事故均是同一团伙所为。该团伙由肖某、顾某和潘某三人组成,他们分工明确,顾某、潘某专门在太仓、昆山等地的KTV、饭店门口蹲守,一旦发现有人酒后驾车,立即由肖某开车尾随,并通过故意碰撞的方式制造交通事故,之后以对方酒驾为名敲诈勒索。自2018年4月起,肖某三人先后用上述手段作案3起,共勒索钱款33000元,所得赃款平分后均被挥霍。

2019年1月31日,太仓市检察院依法对肖某三人提起公诉。近日,经法院判决,肖某因犯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顾某和潘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七个月,均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说法:每一位司机都应该遵守交通法规,牢记“喝酒不开车”的道理,上述案件中被碰瓷的王某正是因为违法在先,才被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此外,事先安装行车记录仪很有必要,当遇到碰瓷行为时,应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并通过行车录像自证清白,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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