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高端论坛”:保障电子数据司法实践中有效应用( 四 )

电子数据应用在程序上将更加规范化、法制化

“如今 , 电子证据已经成为重要的证据形式 , 它从无到有 , 从进入司法实践到立法形式 , 走过了十几年的历程”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主任马江涛说 , “2018年9月 ,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区块链固证存证等进行确认 。 法庭上 , 诉讼胜败要靠证据 。 在证据信息化的趋势下 , 以计算机互联网为基础交流手段 , 证明案件适时的过程证据将会变的越来越复杂 , 所以 , 要通过探讨交流电子证据在司法应用的前沿理论 , 力求推动电子证据体系的完整构建 。 ”

对于电子数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赵运恒律师感触很深 , 他表示 , “在过去若干年诉讼过程中 , 虽然法律有电子数据的规定 , 但律师队伍和基层公检法机关对电子数据的运用有待加强 。 2016年两高一部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 2019年初 , 公安部又发布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 , 让我们意识到政法机关已经对电子数据有了充分的研究 , 这也意味着今后电子数据应用在程序上将更加规范化、法制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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