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司法鉴定领域淘汰难处罚难出庭难( 九 )

保障司法鉴定人权利的同时 , 修订草案对司法鉴定人出庭应诉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 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

修订草案规定 , 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 , 司法鉴定人员应当依法出庭作证 , 回答与司法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 司法鉴定人确因法律规定的情形不能出庭作证的 , 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 , 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

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 , 拒绝出庭作证的 , 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 , 撤销其执业资格 。

为确保司法鉴定客观公正 , 修订草案还建立了回避制度 。 司法鉴定人曾经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鉴定 , 或者曾经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 , 或者曾被聘请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法庭质证的 , 应当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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