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遭西城工商罚没近20万元 成北京工商黑榜常客( 二 )

2018年11月30日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对小米作出行政处罚 , 决定书文号为“京工商海处字〔2018〕第2308号” , 因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 , 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 小米被罚款1万元 。

2018年11月20日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对小米作出行政处罚 , 决定书文号为“京工商海处字〔2018〕第2280号” , 因在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 , 未标明专利号或专利种类 , 小米被罚款3万元 。

2018年9月28日 , 因小米在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没有准确、清楚或明白表示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在“京工商海处字〔2018〕第1776号”行政处罚中 , 责令小米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 , 改正未及时退货的违法行为 。 并对小米没收违法所得343.4元 , 罚款3.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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