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景区降价取得实效( 二 )

小区“毁绿建车位”不可取

近日 , 北京有2处小区物业和居

社会

委会尝试用小区绿地建设车位和临时垃圾站 , 因遭居民反对而停工 。 专家表示 , 绿地属小区业主共有 , 应先征求全体业主意见 。

【短评】小区绿地属业主全体所有 , 车位占用公共绿地 , 是对部分业主合理权利的剥夺与侵犯 。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道路、绿地等) , 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若需改变使用性质 , 需至少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 目前 , 小区车位紧张是一种普遍现象 , 停车难等问题应当统筹解决 。 无论怎么解决 , 都必须合情合理合法 , “毁绿建车位”的做法并不可取 。

街头“共享小屋”是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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