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人寿黑龙江分公司违法遭罚30万 驻点销售保险( 八 )

上述行为违反《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第二十六条及《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 ,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 责令百年人寿黑龙江分公司改正 , 处罚款30万元 。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 给予白洋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 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 。 逾期 , 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 , 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 , 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复议和诉讼期间 , 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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