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财险哈尔滨违法遭罚34万 虚列印刷费财务造假( 六 )

综上 , 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 , 责令华安财险爱建营服改正 , 处罚款34万元 。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 给予孙煌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给予王业达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 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 。 逾期 , 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 , 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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