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亲述!涞源反杀案、赵宇见义勇为案细节披露(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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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军:一般的公民 , 他们是很难把握这个界限的 , 因为情况紧急啊 , 他很难准确地去判断当时的具体情况 。

解说:昆山于海明反杀案之所以被称为激活了沉睡已久的“正当防卫”法条的典型案例 , 最重要的 , 在于明确了适用“特殊防卫”权 。 它来自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 采取防卫行为 , 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 不属于防卫过当 , 不负刑事责任 。

有人说 , 于海明是幸运的 , 因为监控恰好记录下了事发前后的过程 。 但这会仅仅是偶然的运气吗?

2018年9月 ,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 , 要“适时出台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和见义勇为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 , 鼓励正当防卫 , 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 。

同年12月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 包括昆山于海明反杀案在内的四个与正当防卫有关的案件都被列入其中 。 检察机关以案释法 , 旨在阐释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 , 惩恶扬善、弘扬正气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法律条文如果让它形象生动的话 , 那么要通过具体的案例 , 向社会、向人民群众做宣传做阐释 。

解说:“法律不强人所难” , 在司法实践中 , 防卫者的行为必须还原到当时所处的环境进行考量 , 而不能一味“苛责” 。 我们无法让时间停下 , 静止在河北涞源王新元一家第一次让王磊倒地的时刻 , 或是福建福州赵宇第一次制服李华的瞬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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