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亲述!涞源反杀案、赵宇见义勇为案细节披露( 九 )

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彭少勇:王磊虽然被打倒在地还两次试图起身 , 王新元赵印芝当时不能确定王磊是否已被制伏 , 担心其再次实施不法侵害行为 , 又继续用菜刀木棍击打王磊 , 与之前的防卫行为有紧密连续性 , 属于一体化的防卫行为 。

解说:检察机关认为 , 根据案发时现场的环境 , 不能对王新元、赵印芝防卫行为的强度过于苛求 。 王新元家在村边 , 周边住宅无人居住 , 案发时已是深夜 , 院内没有灯光 , 王磊突然持凶器翻墙入宅实施暴力侵害 , 王新元、赵印芝受到惊吓 , 精神高度紧张 , 心理极度恐惧 。 在这样的情境下 , 要求他们在无法判断王磊倒地后是否会继续实施侵害行为的情况下 , 即刻停止防卫行为不具有合理性和现实性 。

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彭少勇:本案中王新元赵印芝王某某(女儿)的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 , 对王磊的暴力侵害行为 , 可以采取无限防卫 , 不负刑事责任 , 对此案的依法处理 , 有利于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住宅安全 。

解说:两起案件 , 防卫者都经历了从涉嫌犯罪到获得法律支持的逆转 , 这一过程虽然颇为艰难 , 但最终都展现了执法者对于正当防卫拿捏的尺度 , 呈现出司法的透明度 , 也向当事人和公众传递着法律的温度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这个法律的什么呢?温度 , 不要让这个社会公众觉得法律很冷冰冰的 , 那么我们要依据事实 , 依据证据 , 根据这个法律规定有错必纠、实事求是 , 哪怕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有稍微的瑕疵 , 可能对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这个信仰 , 对法律的尊崇会带来伤害 。

解说:“见义勇为造成不法侵害者伤亡 , 见义勇为者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个问题赵宇已不再困惑 。 如果再遇不平 , 他说还会选择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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