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收购野生动物,“野味大亨”获重刑( 八 )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 ”郑勤表示 , 夏某作为以经营野生动物为生的“持证者” , 知法犯法 , 竭泽而渔 , 理应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 “希望通过此案让更多人警醒 , 共同加入保护动物、爱护环境的行列 。 ”郑勤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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