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反对派阻挠修《逃犯条例》 港媒:只有坏人才要惊( 三 )

江苏新闻

香港迄今仅与2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引渡条约 , 与一国之内的澳门、内地和台湾的司法合作都是空白 。 此前多次发生因该缺陷而令司法公义难以伸张的个案 。 去年 , 香港一名少女与男友赴台北共度情人节 , 其间疑遭男友在当地杀害后弃尸草丛 , 男方随即逃回香港 。 由于香港和台湾没有签署相互移交逃犯协议 , 此案胶着快一年 , 保安局于是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 , 处理香港与台湾、内地等全球170多个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移交逃犯事宜 。

为了打消一些人的疑虑 , 3月26日 ,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宣布条例草案的主要建议 , 现在《逃犯条例》涵盖的46项罪行类别中 , 只有37项适用于日后的个案方式移交安排 , 即有9类罪行被剔除 , 包括与破产法、公司法、证券及期货交易相关的罪行 , 侵犯知识产权、环境污染及非法使用计算机等;同时将单次移交的门槛由在港可判处一年以上的罪行 , 提高至在港可判监3年以上 。 3月31日 , 李家超再次表示 , “绝对有信心”不会发生政治罪行包装成刑事罪行提出引渡 。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还说 , 内地已和多个国家签署国际司法协议 , 代表内地法治得到世界上最先进国家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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