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商户发请帖疑似索贿 物业经理被炒( 四 )

  原来 , 在王峰入职後 , “生日宴”事件发生前 , 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 对新修订的员工手册进行审议 , 并以实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 员工手册经审议顺利通过 。 王峰作为与会人员 , 投了同意票 。

  在新修订的员工手册中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第6条写明:“因自我行为不端导致公众媒体批评 , 给公司的声誉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者 , 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 ”

  对於“生日宴”事件 , 王峰认为 , 索贿应以收取他人钱财为前提 , 自己只是发出邀请 , 并没有实际收取钱财 。 且在公司调查後 , 其及时收回请帖、取消宴请 , 并作出了书面检讨 。 所以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索贿 , 公司开除自己的理由不合法 , 属於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於是 , 王峰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 要求商业管理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22万余元 。 仲裁委终结仲裁活动後 , 王峰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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