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布贪腐案开审引高度关注( 三 )

纳吉布因涉嫌滥用SRC国际有限公司4200万林吉特资金,于2018年7月4日和8月8日,先后被控三项失信、三项洗钱及一项贪污滥权罪名 。

纳吉布一直否认所有罪名,他和他的律师团队也多次试图拖延案件开庭审理 。

此案原定今年2月12日开审,但上诉庭在2月11日决定延迟有关审讯,马来西亚总检察署随即向联邦法院上诉 。 马来西亚联邦法院3月27日撤销上诉庭发出的暂缓令,并指示吉隆坡高等法庭择定审讯日期 。 随后,马来西亚吉隆坡高等法庭法官纳兹兰3月28日决定于4月3日开审此案 。

不过,纳吉布4月1日曾向马来西亚联邦法院上诉,反对联邦法院拒绝暂缓审理SRC国际有限公司案的裁决,以此拖延开庭 。 而纳吉布的律师沙菲宜也曾以程序问题为由提出上诉,此举被外界视为“拖延战术” 。 但这种拖延术最终也无法阻止案件于4月3日正式开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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