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限童令”须有配套措施( 二 )

这次出台节目“限童令”能否落实到位 , 关键在于提高执行力 。 也就是说 , 出台节目“限童令” , 还须配套措施跟进 。 首先 , 应拿出一个果断强硬的管理措施 , 比如建立未成年人电视栏目(节目)申报、评审制度 , 对审查通过的在播电视栏目(节目)实行跟踪管理 , 发现问题 , 及时查处 。 其次 , 应对少儿影视作品中的暴力、低俗、危险情节和不文明语言作出严格限制 , 将未成年人的“视界”限定在保护范围之内 。 再次 , 应严格执行新广告法 , 禁止电视台、网络等公共媒体播放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代言的广告 。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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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进一步强化电视台、网络等公共媒体自律和监督责任 , 一旦出现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节目 , 将追究连带责任 。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张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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