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改外国人才从业范围 打通三种签证的业务内容( 二 )

目前 , 在日本地方政府工作的外国人所持在留资格主要包括三种 , 一种是在学校从事外语辅导工作的“教育” , 一种是从事翻译和宣传本地产品、负责旅游策划的“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 还有一种是担任体育教练的“技能”在留资格 。

按照过去的规定 , 持有这些签证的外国人也可以从事在留资格所承认范围之外的工作 , 但上限是一周28小时 , 且每次都需要事前向地方出入境在留管理局(旧称地方入国管理局)提交申请获得许可 , 手续相当繁杂 。

通过本次的政策调整 , 外国人只要拥有上述三个在留资格中的其中一种 , 只需要第一次提出申请 , 就可以自由地从事其他两种签证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 一周28小时的上限不变 , 但更加方便了地方政府有效雇佣外国人才 。 (编译:刘戈 校对:陈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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