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张扣扣案二审4月11日开庭 一审被判死刑( 二 )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扣扣家与被害人王自新家系邻居 。 1996年8月27日 , 因邻里纠纷 , 王自新三子王正军(时年17岁)故意伤害致张扣扣之母汪秀萍死亡 。 同年12月5日 , 王正军被原南郑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 。 此后 , 两家未发生新的冲突 , 但张扣扣对其母亲被伤害致死心怀怨恨 , 加之工作、生活长期不如意 , 心理逐渐失衡 。 2018年春节前 , 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回家过年 , 产生报复杀人之念 , 遂准备了单刃刀、汽油燃烧瓶、玩具手枪、帽子、口罩等作案工具 , 并暗中观察王正军及其家人的行踪 。 2018年2月15日12时许 , 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及其兄王校军与亲戚上山祭祖 , 便戴上帽子、口罩等进行伪装 , 携带单刃刀、玩具手枪尾随王正军、王校军至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原三门村村委会门口守候 。 待王正军、王校军返回时 , 张扣扣持刀朝王正军颈部、胸腹部等处割、刺数刀 , 又朝王校军胸腹部捅刺数刀 , 之后返回对王正军再次捅刺数刀 , 致二人死亡 。 张扣扣随后到王自新家中 , 持刀朝王自新胸腹部、颈部等处捅刺数刀 , 致其死亡 。 张扣扣回家取来菜刀、汽油燃烧瓶 , 又将王校军的小轿车左后车窗玻璃砍碎 , 并用汽油燃烧瓶将车点燃 , 致该车严重受损 , 毁损价值32142元 。 张扣扣随即逃离现场 。 2月17日7时许 , 张扣扣到公安机关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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