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住建部: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取消设计招标备案!( 六 )

(二)将第六条中“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修改为“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 。

编者注:响应国务院要求 , 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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