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安派出所长以上干部(省管干部除外)符合条件的全部交流任( 二 )

  “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创新性、战略性的重要举措 , 对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齐鲁公安铁军 , 推进山东公安工作持续走在前列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 山东公安机关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 做到‘两个维护’ , 在省委、公安部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坚定支持下 , 紧紧抓住‘关键少数’ , 全面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工作 。 ”山东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立成说 。

  首次集中开展大范围、大规模的领导干部交流工作

  2018年年底 , 根据山东省委的要求 , 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对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广泛调研 , 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 , 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 。 今年1月2日 , 山东省委常委会议专题审议通过 。 《意见》充分考虑公安工作的特殊性 , 立足于公安工作长远发展 , 着眼于公安队伍建设实际 , 对市级、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派出所所长交流工作做出明确规定 , 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 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公安队伍建设的关心厚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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