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决策”不是违纪借口

不少单位在遇到大事、难事、要事时都会采用“集体决策”的方法来解决 。 然而 , 有少数单位却让“集体决策”偏了方向、变了味道 , 把一些可能触及党规党纪的问题拿到会上“集体决策” , 把“集体决策”当成违规违纪的“避风港”“挡风墙” 。

“集体决策”的目的是为了集中众人的智慧解决工作中的难题 , 防止个人决策出现失误 。 然而 , “集体决策”并不能保证所有决策都正确 , 更何况一些单位、领导干部是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 , 借“集体决策”之名掩盖违规违纪之实 , 以为只要是“集体决策”、大家认可的东西应该问题不大 , 让决策的集体“背锅” , 这类观念必须纠正 。 任何“集体决策”都不能超出规矩纪律的约束 , 如果“集体决策”出现失误、错误 , 甚至是明显违规违纪 , 也需要对当事人问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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