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童令”层层升级,亲子综艺“求生之路”还能否继续?( 二 )

该通知对未成年人参与真人秀节目录制做出了相关保护性规定 , 旨在降低真人秀节目的过度炒作和过度商业化的行为给青少年带去的不良影响 。

同年9月起实施的新《广告法》也对未成年人参与广告拍摄的现象做出了相关规定 , 指出“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 在未成年人参与电视节目录制之余 , 在广告拍摄方面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 对未成年人的影视活动进行全面保护 。

2016年4月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通知》 , 其中提出要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参与真人秀节目 , 不得借真人秀节目炒作包装明星 , 也不得在娱乐访谈、娱乐报道等节目中宣传炒作明星子女 , 防止包装造“星”、一夜成名 。

“限童令”层层升级,亲子综艺“求生之路”还能否继续?

《2016年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综述》

广电总局从节目数量、节目内容、节目播出时间等多个方面来对真人秀节目进行引导 , 并且开始从原则上不再允许制作和播出明星子女参加的真人秀节目 。

在针对未成年人参与电视节目接连出台两条通知后 , 广电总局在2018年8月再次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 , 围绕未成年人节目的内容尺度管控 , 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广泛征求大众意见 。

“限童令”层层升级,亲子综艺“求生之路”还能否继续?

该规定在今年4月3日正式发布 , 实现对未成年人节目制作、传播活动的全方面指导 , 规定中明确了16条未成年人节目禁止的内容 , 并对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制作、未成年人节目的广告播出等内容作出明确指导 , 也将成为我国第一份专门针对未成年人节目发布的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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