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宁蒗:依法监督让罪犯刑期减少15天

云南宁蒗:依法监督让罪犯刑期减少15天

本报讯(采访人员刘呈军 通讯员西鲁东)“感谢检察官的细心工作 , 维护了我的正当权利 , 我一定好好改造 , 重新做人 。 ”近日 , 在看守所的沈有色孜得知自己刑期被减少15天后 , 激动地说 。

江苏新闻

现年33岁的沈有色孜是云南省宁蒗县的一名彝族群众 , 仅读过小学 , 前几年在外地务工时导致左侧肢体残疾 。 2015年3月至5月期间 , 他曾12次盗窃香烟 , 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 2016年5月刑满释放 。 由于肢体残疾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 , 沈有色孜打了两年零工又开始小偷小摸 , 2018年4月至10月期间 , 盗窃手机、香烟及现金共6次 , 涉案金额5200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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