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石万顺:救人也“救”了自己( 五 )

  20岁出头 , 石万顺和村里一帮游手好闲的年轻人混在了一起 , “我脾气不好 , 打架斗殴是常事 , 村里大队没少找过我家 , 街坊邻居看见我都躲着 , 背地里都叫我‘滚刀肉’ 。 ”

  “什麽手艺也不会 , 就开黑摩的吧 , 我就在地铁口、商场门口趴活 。 ”结婚後 , 石万顺只能靠开摩的赚点钱 , 但是赚一块钱自己能花两块钱 , “全都和朋友吃喝玩乐了 。 ”

  石万顺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样地过完 , 直到2006年的5月3日 , 石万顺自得其乐的日子到了头 。 石万顺清楚地记得这一天 , 因为开黑摩的 , 他被城管协管员查到 , 脾气火爆的他把协管员打伤 。

  “当时就没想那麽多 , 不就是打架吗 , 没想到後果会这麽严重 。 ”直到被羁押在看守所 , 石万顺才意识到 , 自己犯罪了 。 石万顺积极赔偿对方医药费 , 得到了对方的谅解 , 最终 , 法院判了石万顺缓刑 , 然而 , 犯罪记录却成了他无法抹去的印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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