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套路贷”敲诈勒索 经侦民警“扫黑除恶”安民心( 三 )

经查 , “前之某”公司吉首分公司于2018年底注销后 , 原法人代表湛某于2019年1月重新成立“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经营范围为社会经济咨询 , 但某商务公司继续从“前之某”公司车贷款催缴业务中获利 。 “前之某”公司以“低利息”、“贷款快”、“无抵押”等名目 , 吸引唐某先后和其单方签订了多份车贷合同 , 合同内容上借款月利率为1% , 而工作人员口头约定月利息为3% , 与实际合同内容不相符合(俗称阴阳合同) 。 某商务公司因贷款人唐某逾期未还款4个月为由 , 要求其偿还高额利息、违约金 , 并于2019年2月20日通过安装在唐某抵押的奥迪车上的GPS定位 , 找到唐某的奥迪车强行开走 。

利用“套路贷”敲诈勒索 经侦民警“扫黑除恶”安民心

----利用“套路贷”敲诈勒索 经侦民警“扫黑除恶”安民心//----江苏龙网 http://www.jiangsulong.com //

图5/5

受害群众为经侦大队献上锦旗

某商务公司的行为是典型的以民间借贷为幌子 , 以“车贷”抵押形式掩盖其非法获利的目的 , 有“套路”的侵财型违法行为 。 目前 , 某商务公司涉嫌敲诈勒索 , 公司法人代表湛某、风控部员工田某富、田某、余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已于2019年4月3日被吉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

警方提醒

一旦发生贷款等经济纠纷或深陷“套路贷”陷阱时 , 建议停止还款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 如果对方采取暴力催收等手段请保留其犯罪证据;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