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刚刚敲定!《退役军人优待证》优待内容目录清单出来啦!( 九 )

第九条:退役军人凭《优待证》优先办理民政服务事项 。 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 , 同等条件应当优先收养或入住 。 符合条件的孤老退役军人 , 按自愿原则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安排入住敬老院等养老机构 。

鼓励民营养老机构优先接收退役军人入住养老 。

第十条:退役军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 , 凭《优待证》在本行政区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 , 不设收入限制 。 如符合中等偏下收入住房保障条件的 , 按照《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享受租金减免 。

第十一条:参战复退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处于失业状态的 , 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各单位申报的公益性岗位中按不低于20%的比例统筹调剂出公益性岗位 , 供同级民政部门优先安排招用参战复退就业困难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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