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女子突然背上前夫百万巨债,离婚后买的房也被查封!法院判决( 八 )

最终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本案借款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理由是晓利和前夫长期分居 , 缺乏家庭安定生活之外观 , 本案又是发生在两人离婚前三个月 。

该案的胜诉 , 对于晓利来说 , 意义重大 。 她将拿着证据去积极应诉在其他法院数百万元 , 同样被列入共同被告的债务纠纷 。

虽然该案数额不大 , 但是却非常具有代表性 。 去年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 其中第三条明确的提出: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 ,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

【编辑:叶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