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管公积金实行二套房“认房又认贷”,最多贷60万( 三 )

同时 ,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

变化二: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

和此前北京市属公积金一样 , 此次国管公积金中心也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又认贷” 。

新政规定 , 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 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 , 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 , 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 换句话说 , 曾经贷款买过房 , 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 , 现在卖小买大 , 从4月15日起按二套房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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