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亩土地变20万亩?湖南高院一判决书现317处错误( 五 )

而债权人“工行五一路支行” , 在判决书中被张冠李戴 , 写作“建行五一路支行” 。

据原告金霞公司统计 , 这份由湖南高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 包括单位名称、坐标点、金钱数额、标点符号等错误在内 , 总共出现了317处错误 。 判决书一共33页 , 平均每页出错9.6个 。

2015年11月10日 , 湖南高院作出4-3号补正裁定 , 更正了一审判决书中25个“笔误” 。 第二天 , 该案二审在最高法院开庭 。

金霞公司称 , 湖南高院签发该裁定的实际日期是11月27日 , 却将时间倒签至二审前一天 。 “这样才能确保二审是在‘正确’的一审判决书的基础上进行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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