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男员工私刻11枚公章,用900万公款打赏女主播( 六 )

律师观点:应当依法予以追缴

观海解局就公职人员挪用公款打赏主播一事采访了北京一法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和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律师 。 他们都表示 , 应当依法予以追缴 。

观海解局:为什么说应该依法予以追缴?

刘昌松:挪用公款属于犯罪行为 , 犯罪行为中 , 赃款的去向 , 可以通过追赃的方式追回 。 打赏的这个行为和别的不同 , 属于无偿得到 , 并不是交易行为 。 国有资产流失到平台和主播后 , 可以通过刑事手段追回 。

周兆成:如果主播明知是贪污犯罪所得资金来打赏还接受的话 , 则成为贪污罪(或其他犯罪)的共犯 , 有关办案机关在追究主播的刑事责任的同时可追回其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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