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保护区内禁开农家乐,已开办的立即关停( 二 )

以秦岭北麓水源地保护为重点 , 加强对农家乐巡查检查 , 严肃查处随意排放污水行为 。 具备接入村庄污水管网条件的农家乐必须自行加装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过滤后接入村庄污水管网 。 不具备接入村庄污水管网条件的农家乐 , 要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 经区县政府组织验收 , 污水处理未达到《秦岭北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理细则(试行)》(市水发〔2018〕641号)要求的农家乐要一律关停整治 。

全面清查农家乐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收集清运情况 , 禁止农家乐经营户任意倾倒、私自填埋垃圾 。 设置垃圾收集场所 , 完善垃圾收集清运设施 , 规范垃圾收集清运行为 。 垃圾设施未达到相关规定的农家乐要一律关停整治 。

以加强农家乐证(照)管理为抓手 , 加大无证(照)经营查处力度 。 对于无合法土地手续、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涉及住宿经营) , 以及应办理但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的农家乐 , 应全部关停整治 , 对整治后仍无法达标的农家乐 , 应注销其营业执照 , 强制关停取缔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