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保护区内禁开农家乐,已开办的立即关停

西安日报消息 , 日前 , 《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出台 。 我市将聚焦农家乐“无证(照)经营、乱搭乱建、乱排乱放、垃圾乱堆”等突出问题 , 强力推进农家乐专项整治 , 切实加强农家乐规范化管理 。

据了解 , 此次农家乐专项整治的范围为《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3号)第六条规定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 。 整治对象为为旅游者提供餐饮、住宿、观光、购物、娱乐、运动或农业劳作体验等服务的乡村旅游经营实体 。

根据《行动方案》 , 西安市禁止在秦岭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海拔2000米以上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域内、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办农家乐 , 已经开办的要立即关停取缔;涉及非法占用土地 , 侵占耕地、林地 , 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用途开办的农家乐 , 要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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