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70后女公安局副局长被公诉:1998年开始敛财

据广东省检察院消息 , 日前 , 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 , 佛山市禁毒办原主任姚喜蓉(正处级)涉嫌受贿、贪污一案 , 由佛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 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姚喜蓉享有的诉讼权利 , 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8年至2018年期间 , 被告人姚喜蓉在担任佛山市公安局九科二股股长、行动技术支队四大队大队长、科技信息通信处处长、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在设备采购、工程承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 单独或结伙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并且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 , 数额巨大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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