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奔驰维权事件:服务费进了谁腰包 能否3倍赔偿?( 五 )

4S店要求分期付款的赵先生缴纳一笔3380元的“金融服务费” , 但由于车辆存在质量问题 , 赵先生将4S店诉至法院 。 4S店辩称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金融服务费和上牌费 , 也向赵先生出示了相关的收费通知单 , 赵先生已经知晓该费用才缴纳的 。

法院认为 , 赵先生采取分期贷款的方式购买汽车 , 其自会按照协议向银行支付利息 , 4S店自行收取金融服务费并无任何法律依据 , 应当退还 。

而在此次奔驰车主的事件中 , 按照车主的描述 , 4S店甚至并未提前告知有“金融服务费”这一收费 , 侵犯了车主的知情权 。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亚中表示 , 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并无法律依据且存在诸多问题 。 “正规收费应该进入对公账户并开具发票 , 工作人员要求车主打入私人账户 , 这种行为在税务等方面也是存在问题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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