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领域“滥用维权”“碰瓷式维权”频发,如何破?(16)
在邱琳看来 , 从维权角度看 , 知识产权的使用强调平衡理论 , 既要强调权利保护的重要性 , 又要防止权利滥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 因此一方面应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 另一方面也要保证知识产权合理合法的使用 , 从而平衡知识产权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 。 从侵权角度看 , 要大力普及知识产权的基本法律知识 。 面对他人知产侵权的控诉时不要自乱阵脚 , 应首先要求对方拿出相应的证据材料等 。
“总之 , 只有大力普及知产领域的常识性法律问题 , 才能完善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 为鼓励自主创新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 ”邱琳说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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