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些行为都构成“开设赌场罪”( 六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卢某以营利为目的 , 开设赌场 , 供不特定人员赌博 , 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 结合其认罪、悔罪态度 ,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 缓刑一年三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 没收违法所得1300元 。

■点评

“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 , 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 , 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 生活中 , “开设赌场”的方式和地点往往带有迷惑性 , 很多参与者误以为不存在法律风险 。 尤其在农村地区 , “小赌怡情”的错误思想盛行 , 广大群众在闲暇时“小赌小闹”已是司空见惯 。 但在娱乐和赌博之间往往只有一线之隔 , 稍不留神便会走上违法犯罪的深渊 。

以汽车美容店为掩护 , 被告人卢某不仅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工具 , 还为他人赌博提供服务 , 向庄家抽取“佣金” , 构成“开设赌场罪” , 最终受到法律处罚 。 此类犯罪行为以正当合法的生意为“挡箭牌” , 隐蔽性强 , 应当依法严厉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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