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国际评估吃警示函 国星光电收购项目现四大违规( 七 )

一、未对RaySent硅衬底技术预测期量产率数据执行相应的评估程序 。 国星光电预测了RaySent硅衬底技术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量产率 。 你(公司)对国星光电提供的量产率数据未执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等评估程序 。 不符合《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二、未合理预测未来收益 。 国星光电预测RaySent的未来收益时 , 仅考虑了RaySent硅衬底技术量产后带来的成本节约 , 未考虑RaySent自身的经营成本、研发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因素 。 你(公司)未执行评估程序判断上述情况的合理性以及相关影响 。 不符合《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三、未对获取的成本改进率执行相应的评估程序 。 国星光电预测RaySent硅衬底技术将改进公司相关成本比率 。 你(公司)对国星光电提供的上述预测数据未执行必要的分析、归纳和整理等评估程序 。 不符合《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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