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杭州分行三宗违法 遭外汇局罚款15万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5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浙外管罚〔2019〕7号)显示 , 南京银行杭州分行存在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

江苏新闻

统计申报的行为 。

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汇发〔2002〕125号)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第一条第三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附件2《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七条 。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 〔2014〕第2号)第二十三条、《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汇发〔2006〕42号)第二条第四项、第六项和第四条第一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国务院令第642号)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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