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部门联合发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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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采访人员杨召奎)日前 , 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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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意见》要求 , 力争2019年底前 , 全国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5个工作日内 , 提前完成本届政府提出的目标;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 , 在确保工作质量前提下 ,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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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 , 要采取有效措施 , 将各环节办理时间分别控制在一定时间内:企业登记2个工作日内 , 印章刻制1个工作日内 , 初次申领发票2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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