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如何界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三 )

《条例》本次修订不予公开范围的意义 , 一是将实践中积累的经验与做法明确规定到《条例》中 , 使不予公开范围的界定更为科学、明确、具体 , 既提高制度的权威性 , 也便于《条例》的实施 , 有效解决过去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 。 二是有助于形成具体例外规定与一般兜底条款之间的良性互动 , 义务机关绝大部分情况下都应该首先适用具体例外规定 , 真正会对国家安全等造成影响 , 具体例外又缺乏规定的 , 才适用兜底条款 , 以改变过去那种过度适用兜底条款的现象 。 三是明确划定不予公开的范围以后 , 才能真正把握公开与不公开的边界 , 使《条例》明确规定的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具有操作基础 , 推动《条例》实施与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迈上新台阶 。

(本文作者系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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