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为遛狗“立法” 不清理粪便或被罚款( 二 )

吸烟控制

《条例》倡导吸烟控制 , 规定七大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七类场所禁烟

(一)城市市区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公共办公场所;

(二)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儿童福利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

(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和儿童医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