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里的民生热点:居住权、子女抚养等均被提及

  民法典里的民生热点

  【法眼观】

  当一本厚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摆放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与会人员面前时 , 有法学专家激动地说:“草案‘合体’ , 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已进入收官阶段 。 ”

  2019年12月23日 , 1260条“完整版”民法典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 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 , 到2017年民法总则通过 , 再到2019年12月“完整版”民法典亮相 , 民法典编纂稳步推进 。

  民法典与我们息息相关 , 每个人从出生到去世 , 都离不开民法 。 民法典启动编纂以来 , 其“热度”一直居高不下 。 2019年11月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一个月共徵集到26.7万条意见 。 2019年12月28日 , 民法典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徵求意见 , 不到5天就徵集意见近3万条 。

  按照编纂计划 , 民法典将於今年3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 2019年12月的审议 , 是民法典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前的最後一次常委会审议 。 尽管已经数易其稿 , 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然热情饱满字斟句酌 , 为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的顺利出台献计献策 。 提交大会审议前 ,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有哪些关注点 , 提出了哪些建议?

  居住权 , 为弱势群体传递时代体温

  一个词语的热度 , 往往传递着这个时代的体温 。 近年来 , “房子”这个词总能在国民话题榜占据一席之地 。 民法典草案的一大亮点 , 是提出了“居住权”概念 , 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 , 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 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

  在审议草案时 , 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 , 在设立居住权的时候要充分保障弱势群体居者有其权 。 有人员建议在物权编草案中明确“法定居住权”概念 。 希望父母作为监护人对於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享有的居住权、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的居住权、离婚无房配偶在一定时间内对配偶的房屋享有的一定居住权 , 能够作为法定居住权得到法律的保障 。

  “物权编草案规定居住权的意定性 , 并没有涵盖并照顾到配偶、老人、孩子等群体的居住权 , 因为这些主体的弱势地位 , 在很大程度上不能进行合同约定 。 为此建议设立法定居住权 , 为弱势群体提供最低的居住保障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田红旗表示 , 法定居住权制度具有一定的制度保障功能 , 有利於创造尊老爱幼的和谐家庭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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