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里的民生热点:居住权、子女抚养等均被提及( 三 )

  近年来 , “吃瓜群众”在围观明星离婚的时候 , 也发现自己身边离婚的人越来越多了 。 数据显示 , 2019年3季度 , 全国713.1万对新人结婚登记、310.4万对夫妻离婚 。

  离婚率上升 , 离婚後的财产分割和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凸显 。 婚姻家庭编草案规定 , 离婚後 ,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 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 , 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宣判 。

  而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 , 应当 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 草案审议过程中 , 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 , 离婚子女抚养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子女的意见 。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谭琳建议 , 如果子女年满8周岁 ,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 , 人民法院应当 取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

  为什麽是8周岁?谭琳解释 , “民法总则已经将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标准从10岁降至8岁 , 目前法院也是将 取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子女的意见作为处理该类案件的有效做法 。 ”

  近亲属 , 儿媳、女婿也应包括在内

  上有4个老人、下有两个孩子 , 生活压力让很多“422标配”的“80後”夫妻时常感慨“好南” 。

  婚姻家庭编草案规定 ,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 如果细看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 , 会发现婚姻家庭编草案中删除了“共同生活的公婆、岳父母、儿媳、女婿视为近亲属”的规定 。 早在婚姻家庭编草案提交三审时 , 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曾提出“共同生活”如何界定的问题 。 此次草案不见了该条款 , 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 , 不能“一删了之” 。

  “我认为倒水不能把婴儿一块倒掉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信春鹰表示 , “这一条的逻辑是对亲属、近亲属、视为近亲属的家庭成员的定义 , ‘近亲属’是基於血亲 , ‘视为近亲属’是基於姻亲 , 这是家庭关系的基础定义 , 涉及家庭、血亲、姻亲之间的权利义务 , 不能舍弃 。 ”

  “特别是现在大部分家庭是一个子女 , 不能把儿媳、女婿都排除在近亲属之外 。 ”对此 , 信春鹰建议把原来条款中“共同生活的”几个字删掉 , 其他的内容保留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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