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姐姐买到奔驰“拍卖车” 4S店可能要赔100万( 七 )

庄海军表示 , 4S店的销售人员所说的“拍卖车” , 应该是业内的一种说法 , 并不是真正用于拍卖的车辆 。 但销售人员所说的“这些车型可能曾用于展示或试驾” , 其中具有不确定性 , 法律看重的是证据 , 如果车辆经过取证 , 的确曾用于试驾 , 那么就不是新车 。 基于此前王小姐与4S店签订的购车合同 , 销售方就的确存在将旧车当做新车出售给王小姐的主观故意 , 涉嫌销售欺诈 。 按照法律规定 , 王小姐可以提请诉讼 , 退一赔三 。

新民晚报新民眼工作室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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