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银行五项违法遭罚45万元 副行长等三名责任人遭罚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7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廊坊银保监分局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廊银保监罚决字〔2019〕14-17号)显示 ,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银行

社会

”)存在投前调查、业务审查不到位;资金发放与项目进度不匹配等五项违法行为 , 廊坊银保监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四十五万元 。 陈斌对投行业务风险管理不到位 , 负管理责任;肖然对投前调查不审慎 , 负直接责任;吴疆审批把关不严 , 负直接责任 。

其中 , 廊银保监罚决字〔2019〕14号显示 , 廊坊银行投前调查、业务审查不到位;资金发放与项目进度不匹配;集团客户进行统一授信管理不完善;高管未获得任职资格情况下履职;信审会、投委会机制不完善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廊坊银保监分局对廊坊银行罚款人民币四十五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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