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 全省将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二 )


4月15日后,如果购买到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消费者有权退货或者更换,同时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泰州交警:

可以延期60天办理上牌

4月15日起 全省将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为确保广大市民顺利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泰州市公安局决定延长办理电动车登记上牌的截止时间。

对凡是2019年4月15日前(不包括15日)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上牌期限进行延期,从4月15日起后延60天。

特别提醒的是:2019年4月15日后(包括15日)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如不符合“新国标”,一律不予登记上牌。

特别提醒

根据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上牌时,车主需提供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

因此,在2018年5月1日之后购买的电动车上牌时,车主必须提供车辆增值税发票。如果该发票遗失,车主可以到购车店申请补开。如果找不到购车店,可以到辖区派出所咨询办理。

免费电动车牌照办理手续:

1、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代办的需要同时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电动车合格证;

3、电动车发票(2018年5月1日之前提供收据,2018年5月1日之后必须提供发票);

4、电动车厂牌需要在目录之内。

以上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只能办理防盗备案牌照。防盗备案牌照带定位功能,三年免费维护。如果三年内整车丢失将由保险公司理赔,新车赔付1200元,旧车赔付600元。

防盗备案牌照也需持身份证办理,非泰州户籍持居住证办理,未办理居住登记的先至居住地派出所登记居住信息后再办理。而全封闭式和改装过的电动三轮车不可安装牌照。

4月15日起 全省将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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