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被毒贩刺数刀牺牲,参与围警男子被判无罪遭检方抗诉( 六 )

之所以判姚行无罪 , 一审判决认为:4名原审被告人下楼前没有商量 , 彼此间没有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 , 姚行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 , 客观上没有实施杀人行为 , 因此 , 判决姚行无罪 。

虽未动手却有共同犯罪故意

检察机关坚持抗诉

杀害警察的主犯被判处死刑 , 案件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了 。

但是 , 恩施州检察院在对一审判决结果进行认真审查后认为 , 尽管姚行并未动手 , 但其行为可以分为事前一起下楼、事中一起围堵、事后一起逃跑三个阶段 , 三个阶段密不可分 , 被告人姚行构成故意杀人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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