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短视频虽短,版权保护不能短( 二 )

社会

, 因其易复制、传播 , 不少人轻轻松松就能将别人的短视频“移花接木”“掐头去尾”变成自己的 , 然后美其名曰“原创”发布在各大短视频平台上 。 这样的侵权成本极低而且传播速度快、范围广 , 随着一些平台对短视频创作者的补贴力度不断加大 , 甚至还滋生出专门靠搬运、复制赚取补贴的产业链 。

另一方面 , 针对传统影视作品的版权保护 , 有关部门设立了版权登记制度 , 在制作者遭遇侵权时 , 登记过版权的作品更加便于举证 。 但现实情况是 , 传统版权登记的审理周期太长不能完全满足短视频快速上线的需求 , 因此版权登记在短视频领域的普及率并不高 。

对此 , 相关的版权保护措施也要转变思维 , 以适应短视频的特性 。 有关部门不妨联合短视频平台推出更适合短视频传播特点的版权登记系统、快速授权系统和纠纷调解机制 , 让短视频作者可以更方便快捷地登记版权 , 更有利于后期的侵权举证 。 针对短视频侵权成本低的问题 , 亦可考虑引入惩罚性赔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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