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警惕我们的脸被坏人拿去“刷”( 三 )

社会

用 , 但也要说明在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中的权利以及义务范围 , 避免个人信息的过度使用 。 此外 , 还要出台一些行业性标准、推荐性规范 , 在确保政府采用、隐私保护的前提下 , 推动该技术持续有效发展 。

“祈祷我的脸不要被坏人们利用 。 ”今天 , 在人们连个人信息泄露都无法避免的情况下 , 新业态新问题的出现 , 又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考验 。 互联网时代 , 个人隐私是我们最朴素的诉求 , 个人生物信息极具敏感性 , 存在特殊风险 , 保护层级上应高于“一般隐私” , 需要特殊关注和保护 。 在目前的情况下 , 考虑到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在制定过程中 , 应该参考《一般数据保护条例》 , 将“特别类型的个人信息”嵌入其中 。 长远来看 , 应该对个人生物信息权进行单独的立法规划和研究 , 对信息收集和使用情形作出进一步规定 , 真正保护好人们的隐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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