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退休教师可到农村发挥余热( 三 )

社会

有哪些岗位职责?

在乡镇学校驻点至少1学年

《方案》同时明确了银龄教师的岗位职责 。 银龄教师应在乡镇学校驻点 , 根据自身专业特长 , 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 , 承担相关教学任务 。 也可通过开展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跟岗指导等方式 , 对所在乡镇的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培训等工作进行跟踪指导 , 同时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 带动提升所在县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

银龄教师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学年 , 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连续讲学 , 但一般不超过3个学年 。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与银龄教师按学年签订讲学服务协议 ,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享受相关待遇 , 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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