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再让替岗现象暧昧存在( 二 )

多年来 , 在很多单位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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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就业单位未建立法定劳动关系的临时工 。 这些临时工从事的大多是劳动强度高的工作 , 拿的薪水、福利却不如在编人员 。 除了替岗临时工 , 为公众熟知的代课老师也是类似群体 。

受同样的逻辑启发或驱使 , 一些有编制身份的个人也私下雇请临时工替岗 , 赚取其中的“差价” 。 前几年 , 有媒体披露 , 陕西宝鸡一名小学教师自己长期不到学校上课 , 而是先后自行雇请两名老师代其上班 , 在每月领取近3000元的财政工资后 , 该教师从中支付给为其代课的老师约800元 , 自己和妻子则在经营一家影楼 。

替岗环卫工也好 , 代课老师也罢 , 这些发生在不同行业的临时工现象 , 有共同的本质 , 其根本上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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